公司法明确规定,债务理应得到及时、充分地清偿。倘若债务人为暂时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担保人代为履行其责任。
同时,在特定条件下,债权人与债务人间也可达成共识或是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约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
此外,对于有还款能力却拒绝履行偿还义务的债务人,应由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性判决,责令其予以偿还。在这个问题上,债务人为必然要负责予以偿还的主体。
然而,在公众生活和经济领域内,尚未偿还债务的情况普遍存在于以下两种情形,即无力偿还和有能力却有意拒不偿还的情况。若出现此类状况,债权人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直至判决生效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倘若发现债务人确实具备还款能力,债权人也可再次向法院提请法院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