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因涉嫌醉酒驾驶被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后,若未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该行为人可能将会承受来自党组织的轻处分,如党内警告或严正警告,以及相对应的政务处罚,如政务警示、行政记过、记大过及行政降级等惩戒措施。
然而,若是该公务员在醉酒驾车后被人民法院判定犯有严重罪行,并且被依法判处刑罚,那么他们往往会遭受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被撤销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醉酒驾驶行为情节并不特别严重,该行为人亦不能因此而逃避相应的惩罚,通常情况下,他们会被取消党内职务,甚至受到更严重的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罚,同时还可能伴随一系列政务处分,如撤职等层次较高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