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段婚姻关系中,若男方婚前已通过信贷方式购置了房产,那么婚后仍可在产权证上新增女方的姓名。
然而,通常而言,由于相关房产可能面临抵押情況,银行及房管部门并不愿意在还款未结清前进行所有权更改操作。
当男方在结婚之后决定将房产产权姓名添上女方名字的时候,因为产权登记具有很髙的法律效力,该套房产便会顺势转变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并且原则上来讲,夫妻双方对这套房产拥有同等份额的分割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