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众所周知,对于无意间损害他人财务行为的立案准则是必须存在犯罪事实且确需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若行为人在无意识状态下损坏了他人财产,则不视为犯罪行为,也就无需立案审理。
至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即需要有明确的犯罪事实,但如果行为人是在无意识状态下损坏他人财物的,那么就无法建立起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故而不能追究他的相关责任,只需对其进行相应赔偿即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