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公安部门未能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他们将会持续开展调查工作,搜寻更多线索用以破案。对于那些应当扣押并进行司法审判的涉嫌犯有罪行之人士,如若其在逃窜之中,相关之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以寻求有效手段,将其缉捕归案。各级别之公安部门在其自身所管辖的特定区域内,皆可直接发布通缉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