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即便当事人与债务人未曾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或借据,只拥有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佐证,亦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讨欠付之款项。
其次,对涉及自身主张的证据资料,当事人应承担举证义务及责任。
再者,倘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搜集所需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定审理相关案件时必需相关证据,那么,该法院将主动承担起调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