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伤赔偿责任方面,若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达到一致性意见,那么双方会遵循拟定的协议结果来加以落实;
然而,如无法在观点上形成一致,处罚事宜便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工伤赔偿的问题上,若签署了“放弃工伤赔偿承诺书”,此文件经过相应签名后将会具有合法的约束力。
同时,由该承诺书所引发的所有结果和责任将由当事人独立承担,这是无可争议且必须牢记的法律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