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法规定,立嘱者拥有处置其合法财产的权利,故将遗产悉数留给儿子而剥夺女儿份额并无不妥之处。但需注意的是,如女儿本身并不处于无法自力更生且实际收入微薄之境况则不应受到此类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为其中的某位或多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