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脊椎压缩性骨折经过手术治疗之后被评定为八级伤残。这是根据国家法规所规定的八级伤残鉴定标准进行判断的,具体包括:
器官有轻微缺陷并出现形态异常,有着较轻的身体功能障碍,同时需要接受一般的医疗监护,但是不具备自我生活能力。
其中,在八级伤残范围内的症状还包含:
两处脊椎压缩性骨折,每一处都超过了三分之一;经过手术治疗的三处及以上脊椎骨折;因女性骨盆骨折导致骨产道变形,无法顺利生产;以及其他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