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然人如需向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无犯罪纪录证明,应当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首先,请携带好您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用工单位所出具的正式介绍信,前往您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并提交相关的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成年人或者无法独立进行民事行为的当事人,需由他们的合法监护人代为申请,并且必须提交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能够准确无误地证明监护关系成立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