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图谋不当之利,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贿赂总计达二十万元人民币,已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行贿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此类犯罪行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面临数额不等的罚金刑罚;倘若因实施行贿而谋得的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以至于给国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那么相应的量刑则会上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要承担罚金刑责,情况更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且在判决结束后还可能面临数额较大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