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子女婚后,其双亲为他们购买房产且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时,该房产被视为他们的私人财产;反之,倘若房产证上记载了夫妻双方的姓名,那么此房屋便归属于这对夫妇。因此,对于此类状况,房产证上所列明的人名实际上具有极高的重要性。鉴于此房产是由双亲先行出资购买的,我们强烈建议你们提前准备相关的协议或者字句,以防日后出现任何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