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承担连带责任,意即依据但书合同约束或遵循法律法规之规制,要求两个或更多的当事人有义务共同负担偿还合作债务的义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选择向全部或特定的责任人追偿其应得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