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况下,通常在婚姻破裂之际将其均匀地进行分配。
2、倘若某房屋为某配偶在结婚之前购置的私有财产,且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或协议,那么在婚姻关系终结之时,这处房产将不会作为财产分割的对象。
3、假设某配偶在婚前独立购买了某项商业物业并在婚后与另一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那么在这段婚姻走向终点之时,关于该项不动产的处理方式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