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退税的相关事宜,从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这段期间是允许进行申请处理的。在此时间段之内,符合上一年度纳税条件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实体都可以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按照既定的操作程序提交退税申请。一旦该申请经过审查机构的严格审核并被核准通过之后,便可在限定的时限内将相应多支付的税金退还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里。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