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您接到12368发出的关于提起诉讼的短消息通知时,请注意其中包含了相关案件的立案编号,涉及到的开庭日期与时间,以及相关法律诉讼的收件法院及其案由等关键信息。
该提醒通常是通过专线发送至您的通讯设备上;
2、如您收到由中国邮政署寄送的法院传票,这意味着您已经将面临法律诉讼。
在此情况下,负责处理您案件的法院书记员将会预先进行电话联系以确认您的收件地址是否无误。
对于在被告住所地进行诉讼的场合,书记员可能还会直接致电被告,要求其前往法院亲自领取相关文件;
3、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段内,上午8:
00至中午12:
00或者下午2:
30至傍晚6:
30这段时间内,您可以拨打12368热线进行咨询与求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