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框架下可知,是可以允许的。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首先,有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
其次,有可能性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但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且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
再次,是应当受到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物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岁婴儿的妇女;
然后,对于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证据并不满足逮捕的条件;接着,如果检察院在接到提请逮捕的请求后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且需要进行复议或复核时;
最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理,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
然而,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自杀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和暴力犯罪以及其他极其严重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可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