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受侵犯自己权益之人的无端造谣和恶意诋毁时,受害者有权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而警方通常将这种情况视为扰乱社会秩序的治安案件进行立案处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实施诽谤行为的人员一般给予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或五百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惩戒;
如果诽谤行为严重,以至于达到危害人身安全和荣誉的程度,则可能面临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拘留惩罚、并被处以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若受害者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即诽谤罪行,那么他将有权利直接通过法院的刑事自诉程序向司法机关寻求保护。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