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针对您关于能否将离婚起诉书以邮寄形式递交给法院的疑问,我们需要明确告诉您这取决于具体法院的相关规定标准。考虑到各地区法院所制定的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您向所在地的法院立案庭进行咨询。绝大部分的法院并不支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离婚诉讼诉讼状,理由是这类涉及婚姻关系终结的案件必须要体现出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个人真实意见发声,并由其本人进行立案申请。
此外,在撰写离婚起诉书时,除了应当列明原告与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及地址等)外,还应尽可能详细地描述案件事实背景以及相关法律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