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当个人每月所获得的薪资总额超出了5千元的标准时,就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当前,全国范围内的法定最低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依照既定流程操作,通常情况下,对于每位劳动者而言,其月度所得薪金
首先需扣除''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之后,若剩余数额仍高于5000元,则便需要依据相关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