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会计学中,罚没支出涵盖了对违法行为的经济惩罚环节,这其中包括由于违反了国家的税务法规而缴纳的税收滞纳金以及由此产生的罚款费用,同时也包含了由于违反城镇建设等方面的规章条例而导致的罚金支出、以及被依法没收的财产带来的经济损失等费用。而罚没性支出则特指企业因违反当地政府或地方机构所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等规定,从而承受的处罚性财务支出。
法律依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以下称“执收执罚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下同)和罚没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均应实行财政“收支两条
线”管理。即,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财政部门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计划统筹安排,从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中核拨给执收执罚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