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若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势,依照相关法律便可对加害人实施行政拘留措施;但若法庭确认,家庭成员间的施暴行为已经构成足够严重的损害、伤情达到轻伤等级或以上,那么加害人将受到刑事拘留的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者,或故意伤害他人身心健康者,经由公安机关认定,应给予他们五天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处分,并且需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若情节较为轻微,处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