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盗窃罪乃属于公共检察机构审理的案件类型,在此时,受害者并无权利向上诉法院质疑此审裁决;相反地,相关当事人应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然后由该部门对上级法院发起抗议程序。
只有被告人或自诉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人能够参与到上诉环节中来。
需注意的是,当事人如对判决产生异议,可向上诉法院提起抗诉,且此类异议只有短短十天的时限,此期限起自接收到判决书的次日。
换言之,当事人必须在获取到判决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司法机关申请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