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奉检察院第十六号立案通告书之命,本院依法将针对XX先生/女士涉嫌职务违法行为进行深度调查与必要取证行动。
依据法律程序及相关规定,经初步核实判断,XX先生/女士涉嫌故意妨害职务犯罪,其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司法处置。
望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知悉,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公正性。
此通知对涉嫌人员可能产生的影响,敬请关注后续进展通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