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强制传唤与拘传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其性质存在显著区别,强制传唤被视为公安机关实施的一项行政强制措施,而拘传则属于侦查机关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其次,在适用对象上有所差别,强制传唤通常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相关当事人,而拘传则专门针对经过适当程序传唤后却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
最后,二者在时限上也有所不同,从法律层面来看,强制传唤的最长持续期间不可超过八小时,相比之下,拘传的最长期限为十二小时。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拘传的实施机关可以涵盖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而执行机构则专属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