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被汽车撞击所涉及的赔偿责任问题,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失程度进行权责划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文规定,行人在穿越道路或路口时,必须遵循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行走;如需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则须根据交通信号灯的指引通行;而针对未设置交通信号灯及人行横道的路口,或是缺乏过街设施的路段,行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穿越马路。
在此情况之下,若机动车并无过错,行人将可能面临主要责任。
不过,若机动车并无私行过错,因为行人闯红灯导致车辆无法及时作出刹车反应从而引发车祸事件,那么机动车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相关内容来看,当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机动车一方并无过错,那么其赔偿责任上限为不超过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