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关于未获许可驾证驾驶车辆的惩处方式,即对于提供车辆让他人进行无证驾驶这种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做出相应处罚决定,最高罚款可达二千元人民币,并且有权力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行为被严格禁止,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那些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或暂时扣留的人士接手操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