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吊销驾照乃是一种严厉的惩处措施,包含着强烈的强制性与制裁性元素,意在对各类非法驾驶行为实施行政层面上的惩罚处理。对比之下,注销驾照尽管同样带着一定程度的制裁意味,但其实际作用更倾向于是一种法定程序性的举动,当事人完全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提出注销申请。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