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关2万元人民币的争端引发的诉讼案件所需支付的费用仅为300元人民币;若法院得以简化手续进行审理(即适用简易程序),其诉讼费用将减半收取,当事人只需支付150元即可解决问题。
特别需注意的是,起诉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用在500元至1,000元人民币之间。
而涉及劳资争议的案件,其起诉所需缴纳的费用则为区区10元人民币。
至于涉及行政事务的案件,其起诉所需费用维持在100元或者50元人民币的固定水平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