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搜集各项证据资料:
首要任务是,投标人有必要全面搜集涵盖相关文件、合同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等资料,以便为下一步深入核实和深度剖析提供依据。
2.开展基础审核和评测:
基于已获取的所有证据资料,投标人需担当重任展开基础的审核和评测工作,以推断可能存在的欺诈性仿冒或侵害他人版权行为,同时分析该种行为对自身利益可能产生的冲击程度。
3.尝试与侵权者协调沟通:
如果基本的审核和评测结果初步认定确实存在侵权行为,投标人理应积极主动地与涉嫌侵权者进行协调沟通,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妥善处理方案,例如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等。
4.寻求适宜的调节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若与侵权者的有效协商依然不能达成共识,那么投标人应当寻求适当的调节机构或仲裁流程进行争端解决,进而追求真正公平、公正的最终裁决。
5.启动法律程序采取诉讼行动:
若上述所有措施均或未能决解问题,投标人便可依法启动法律程序展开诉讼活动,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犯。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蚂枯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厅碧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