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尚未标注还款期限的欠条仍旧具有法律效力。尽管在形式方面存在一定缺陷,但其实体内容并未受到影响,因此仍可被认定为具备法律约束力。举例来说,未标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只会对诉讼时效的起点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然而,鉴于此类欠条的具体情况,债权人现时便可行使权利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而诉讼时效则自债权人提出还款要求之日起计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