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以及偏心与否并不能够作为是否可以拒绝承担赡养责任的借口。
因为根据相关法规,赡养身为子女的社会责任是不可逃避的,无论父母是否存在严重的关爱偏差,这都无法作为子女免除自身义务的理由。
若父母属于难以自理或经济拮据的情况,则他们有权要求未能尽到赡养责任的成年子女在经济上给予支持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