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经版权所有者授权且以盈利为目的的情况下,对于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受版权保护领域内的各类作品进行复制、公开发布和通过互联网传播的行为,如果违法所得额达到一定规模或出现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至十二个月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个人罚金;而当违法所得额更大或者存在更为严重的犯罪情形时,可能会被判处长期监禁(三年以上)及其罚金。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在此过程中是否获得了有效的赔偿,罪犯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