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药代表实施贿赂医生之行径,已属犯罪行为,且可能遭受严酷刑责。
首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条款规定,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能员工,若利用其职权上的优势地位,索要或非法收取他人钱财,以供个人图利,且涉及金额达到特定标准,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予相应罚金处罚;若所涉金额巨大乃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被判处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伴随着罚金处罚;
至于所涉诈骗金额过于庞大或存在其他极具严重性的恶劣情节,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也要施加罚金处罚,或者执行没收财产。
此项规定亦适应于医药代表身为组织员工,在行使职务过程中违法接受贿赂的情形。
随后,针对医生群体,倘若他们在知情的前提下接受贿赂,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如滥用职务权力,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以供他人获取私益,均被视为受贿罪。
医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触犯收受贿赂罪规,同样有可能构成受贿罪。
关于具体的刑责,应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有受贿罪行的,按照实际受贿所得数额以及情节程度,参考第三百八十三条予以惩罚,即以犯受贿罪论处。
对于索贿者,将给予更严厉的惩处。
至于第三百八十三条,则详细列出了受贿犯罪案件的刑罚范围,包括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相应罚金,到无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甚至是没收全部财产。
因此,总结来说,医药代表向医生行贿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而且有可能遭到刑法制裁,其具体的制裁结果取决于受贿额以及案情情节等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