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定剪辑付费视频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上,主要依赖于以下几点具体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首先,要看剪辑者是否已经取得了版权所有者的授权许可。
如果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并且付出了合理的许可费用,那么这样的剪辑行为并不构成侵权。
其次,剪辑视频的具体用途亦需加以重视。
若所剪辑的视频被用于商业盈利的目的,比如进行商品推广和广告投放等活动,即便没有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同样会被视为侵权行为。
再者,对所剪辑内容以及操作手法的考量也是判断是否侵权的重要依据之一。
如果剪辑行为涉及到对原作品的歪曲、篡改,或者在未得到合作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合作作品作为个人创作成果公开发表,都属于侵权行为。
因此,未经版权所有者授权许可而传播经过剪辑处理的付费视频,特别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此类行为,通常都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以上是关于这一问题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若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类似问题,或者希望获取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与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