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医保支付管道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按人头付费制度,亦称为定额制度。
这种制度的基本原理是根据医院所提供的服务对象的人口规模来设定一个固定金额,即认为该笔资金已经预先支付给医院的账户中。
第二,按平均定额付费,或称按照服务人次付费。
在实施过程中,医疗保险机构通常会同医院共同确定每门诊病人的平均定额标准,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最终结算。
若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这一标准,则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而如果实际发生额高于标准,超出部分将由双方按照一定比例承担。
第三,按病种付费体系,实质上就是根据投保者所患病症的种类来设定付费额度的方法,这是一种最为直接有效的支付方案,极大地节省了时间并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四,总额预算制度。
这是指医疗保险机构与医院通过协商,确定一年内的总预算额度。
无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何,均按照这个总额作为上限进行限制,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提供合乎标准的医疗服务。
最后,按服务项目付费制度,是我国最早且应用范围最广的支付模式,这是一种事后付费的形式。
然而,由于医疗费用难以得到良好的控制,导致医疗费用增长的问题频繁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