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有关费用可予以退还。
但请务必准备好您的缴费凭证、相关检验单据以及就诊卡片等文件资料。
对于可能出现的部分费用退还情形,我们将对原票据作全面性的退款处理(相应操作步骤如前文所述),同时根据实际收取款项另行开具正式票据。
法律依据:
《医院财务制度》第十条
1.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
2.分管院长或院长在票据上签字同意。
3.收费处检查核实情况,票据一式三联齐全后,方可给予退费。
并负责将相关已盖收费章的申请单据、处方收回作废。
4.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把原票据作全额退费处理(操作程序如上),并按实收金额另开票据。
5.为减少退费手续上不必要的麻烦,各科室发生必须退费事件的当时,工作人员应当提醒病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