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当下无法立即履行债务义务,您可以尝试着与债权人进行真诚的沟通和协商,共同达成协议,采取分期偿还、延长还款期限或是适当减少所欠债务等方式加以解决。
2.倘若债权人并不愿意接纳您提出的延期或减债方案,并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向您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应当积极应对,努力争取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为自己赢得分期付款或许定还款期限等较为有利的条件。
3.假如对方仍然坚持不接受延期或减债提议,而庭审结果也未能支持您的诉求,法院将会裁定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清偿所有债务。
在此种情形下,只要具备相应偿还能力却故意拖欠债务不还,债权人便有权依法申请对您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请注意,强制执行并不等于会使您锒铛入狱,毕竟相关法网在处理此类民事责任时并未牵涉到可能触及刑律的严重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