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得到村民许可的前提下在其住处大门外设立电线杆是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该村落的电力设施管理及维护工作依法由各级电网监管部门(例如电管所)负责。
通常而言,我国各乡镇均设有专门的供配电站,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农村地区的电线线路等设备的安装、修理以及故障排查等电力相关事务。
如遇难以自行解决的电力难题,可寻求供电所的协助并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