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民事诉讼方面,主要涉及到两大部分的争议:
财产利益纷争与人身伤害事件。
通常情况下,解决的方式以金钱为中心展开,而非刑事制裁。
然而,倘若在审理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本身存在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追责;若诉讼参与者或其他有关人士有以下任一行为时,法院有权依据情节的轻重要求其缴纳罚款、实行拘留限制,严重者甚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1)蓄意篡改或遗弃关键证据,给审判工作带来困难的;
(2)采用暴力手段、言语威胁以及赠送财物等方式阻止证人权履行出庭义务或者指示、资助、恐吓他人提供虚假证据的;
(3)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已经被政府部门查封、扣押的财产痕迹,或者违反法院指令管理的财产,擅自进行资金转移的;
(4)利用侮辱性言辞、诽谤之类的手段对待司法人员、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员、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测人员及执行辅助者,进而产生侵犯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