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内,对于触犯盗窃犯罪的法律立案标准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款,涉及盗窃公有或私人财产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或以上;
第二款,在两年内实施盗窃行为次数超过三次的;
第三款,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家庭生活区域,与外界存在明显隔离性特征的住所进行盗窃的行为;
第四款,在公共场合或者公用交通运输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情况;以及第五款,以不可告人的秘密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并且盗窃金额达到了法定较大数值或者有反复进行盗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携带危险物品进行盗窃、扒窃等严重侵犯他人公私财物的恶劣行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