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的车辆出现交通违规行为并导致计分之罚,您可前往车辆所属地的车管所或交警大队进行相应处理。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您需要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违章车辆的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记分人的驾驶执照原件。
请确保您已准备好上述三项必备材料,然后由记分人亲自前往车管所或交警大队的服务大厅领取号码,有序排队等候处理即可。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对符合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其中,对符合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