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买卖双方按照规定订立房屋买卖契约,并在契约中明确了首期付款、银行贷款及全部尾款的确切数额。
2.购房者及其配偶需亲自至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而卖方及其配偶也应当在场予以认可。
3.银行将会针对贷款申请进行缜密的调查和严谨的审核,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4.在获得审核通过后,购房者将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确定借款额度以及相应的担保措施。
5.卖方应转移房屋所有权至买方名下,从而赚取首付资金收入。
6.购房者须配合银行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便正式确立贷款依据。
7.在上述所有步骤完成以后,银行将依照签订的协议,将贷款金额划拨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