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伤身故所涉及的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若受害者不幸在事故中丧失生命,那么依法需支付慰问金作为对家属的安慰和支持;
同时,为妥善处理遗体停放产生的经济压力,须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金额乃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6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而来。
此外,还需要向家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偿款,其金额标准为20倍,相当于上一年度该地区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字,再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增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