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是仲裁条款被判定为无效情况的列举: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越了现行法律所设定的仲裁范畴;
(2)由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缔结的仲裁协议;
(3)有证据显示,其中一方当事人在签订仲裁协议时采取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强迫另一方签署该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