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扰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有可能会面临到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若行为人实施了诸如偷窥、偷拍、窃听以及散布他人私隐等违法行为,将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惩罚。
在情节较为严重时,将被处以五至十日拘留,同时还需承担五百元以下罚金的责任。
但若是行为人选择向他人出售或是提供公民之个人信息,如设法窃取或通过其它方法非法获取此类信息且情节恶劣者,将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交由法院审判。
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给予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分,同时也可在量刑基础上附加处罚金。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亦须并处罚金。
此外,另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即当行为人在执行职务或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意外获得了公民个人信息,即便如此仍将其出售或提供给他人时,其所承受的法律制裁将会在此基础之上加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