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住院治疗费用的事宜,有必要明确指出,已上报医疗部门的费用不可更改并转为工伤性质来使用。
这是因为,根据现有法规,医保已报销的部分和超过医保报销范畴的自费部分,工伤保险将不再给予支付。
同时,由于工伤职工无法提供原始凭据作为报销依据,按照相关规程,工伤保险将无法进行报销处理。
如果工伤职工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评估,则需前往医保局填写相应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格。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受伤劳动者或其家属、以及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依然有权直接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