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超标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意外事故,使得电动车驾驶人成为无辜受害者的话,那在双方均有同等过失责任的情况下,相应的赔偿费用便由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一同平等分摊承担;而当超标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则扮演着加害方的角色,若是经过司法鉴定后发现该超标电动自行车实为机动车范畴所包含,那么在此基础上产生的那部分赔偿金额便须由电动车驾驶人独自负担,至于剩余的赔偿款项,便依照责任判定结果中的比例进行分配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