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退还涉案财物的数额并非申请取保候审的唯一依据。
取保候审主要考虑的因素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实际社会危害性、涉及案件的基本性质以及情节恶劣程度等多方面。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斟酌是否应准予取保候审之际,需对多项因素进行全面且科学性的权衡与评定。
举例而言,譬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否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乃至单独适用罚金刑;是否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又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
此外,若是其身患严重疾病或丧失部分自理能力,或者正处于妊娠期、哺乳期且采取取保候审亦无碍社会公共安全等特殊情形的话。
据此分析,尽管您提及其已经退还高达两百万元的赃款,然而这个因素仅仅构成了案件的一项背景条件而已。
能否办理取保候审,还需参考案件本身特质,特别是您的个人状况、所涉案件基本性质、您的实际行为是否达到构成犯罪以及违法违规的严重程度等诸多因素,由负责办案的执法机关进行全面且周全的评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