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者所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来自于:
对他人所遭受损失进行经济补偿的民事赔偿责任。
若此类人士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则应首先从他们自身的资产中筹集用于支付这些损失的赔偿金;
如果仍然未能满足所需赔偿,剩余的部分将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承担。
此外,对于那些受限民事行为能力者而言,在其具备行为能力的特定范围内,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